我們兄弟三人合照,「三」個人和樂融融,很開心吧?
最近石頭發表第一本書「我的搖滾媽咪」(石頭blog),
而品冠也發表大受好評的「那些女孩教我的事」(點歌!),
再加上五月天也在要宣傳「回到地球表面」演唱會,
所以,我們三人就約好一起去參加「案發現場」。
 
上次案子沒破,(上次上案發現場記錄在這。)
讓我非常愧對所有五月天的支持者,
這怎麼能代表我們五月天很好很強大的精神呢?
這次,
一定雪恥!(握拳)
 
但,到了通告地點,真的覺得怪怪的,
首先是地點真的很偏遠,位在一個渺無人煙的半山腰,
而且,司機很奇怪的把我們丟下後,就說:
「我先去接別人!」
 
人就閃了。
 
人就閃了。人就閃了。人就閃了。人就閃了。人就閃了。人就閃了。人就閃了。
 
 
---------(回神分隔線)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 
眼看方圓百里也沒有什麼人家,
我們只好硬著頭皮走近那個陰森森的大宅...。(咬牙,硬頭皮)
 
好吧!
為了找到破案線索,
我們朝向更無邊的黑暗中走去...。
詳情等節目上演時揭曉。
 
 
 
 
體念我們三劍客玩命上通告者,
請再為我點一次 那些女孩教我的事...
或是親自前往石頭簽書會慰問他受傷的小小心靈。
謝謝T____T。
 
 
 
 

不是三個人?不會吧?你再數一數。明明就是我們三個人而已!



轉自: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b66ade801009agi.html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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